最近被一个远方的网友要求写一篇早餐故事,好发到他(她/它)的新博客里。我一般不接这种粗活,我又没有洛小姐这么能吃,也没有她那么优雅,更没有什么微博粉丝,有神马故事可以写。而且在这个季节,大家不是本该往屋里囤东西准备迎接漫长冬天么。
但我最终是答应下来了。至于原因,这个网友和肉们李的祖上有些渊源。虽然洛小姐说的很实在,文章要控油,肉们李这种油腻腻的字眼要尽量避免放在自己的博客里,尤其是最近在倡导健康生活。但是,实在是碰巧,我就是准备说一个油腻腻的故事。
这是一个真实的早餐故事,一顿奇妙的美式早餐。
两年前,巴黎西南郊,冬天很冷,地上的小黄鞋都快冻成紫色了。突然接到邮递员电话。正版的《第一世界VISA》,盗版的《无病呻吟》和一个至今一直背着的《手工皮包》一起被送到公寓楼下。我喝了口过期的Lactel,高兴的对门飞说,我要来美国了,我要来体验你苦逼的生活,就和你前年来法国一样。
带着无比复杂的心情,买了张最便宜的机票目的地芝加哥,见到了CEO,吃到了比在斯德哥尔摩吃过的还要重量级的批萨,随后差点被Fedex的卡车撞死,紧接着错过了去纽约的飞机。然而在即将错过第二班飞机的时候,门飞与我突然惊醒,放下手柄,关掉11.4寸的外星人,漫步去登机,因为在遥远的东部有一顿美妙的早餐在等我们。
可能是因为不适应美国的科技氛围和经济实力,我很早醒来,起的比肉们李的室友都早,冬天的阳光从陈旧的窗帘缝里射进来,时不时会扎到眼睛,感觉很冷。床头柜的电话线依然拖在地上,前一晚打回巴黎带着讥讽和问候的平安电话一直没有被挂下,我知道半个月以后回到巴黎那时,已经物是人非了。
想到这里,开始独自一人在空荡荡的平房里散步。这是肉们李在新泽西的最后一天,变幻莫测的工作和女人是他接下来很长时间里的生活基调。室友们其实老早都搬走,但水龙头里的水依然湿润,一切看起来很正常。地板有点凉,蹲下去找拖鞋发现墙角放着一个盒子,心想里面的食物看起来是方圆五里唯一可以吃的东西。再细细一看,不大懂上面的文字,只认识"BEE"三个字母和一种黄色的昆虫。
记忆突然回到前一天晚上,我和门飞在客厅写程序的时候,肉们李过来打招呼。Hey XD,写程序呐。是啊你也要一起不。我就不了,你们写得开心,我整理下厨房。扭头就去了,进厨房前我有注意到他还回头看了我们一眼,随后听到弹珠大的颗粒从纸盒子里滚出到碗里的噪音,接着是两次冰箱门的铁锈声,有些刺耳,我与问飞抬头相互看了看,心里都有些琢磨的话。
没错,那些弹珠大小的颗粒一定就是墙角的BEE,而冰箱里被取出又放进去的,莫非是……初到美国的我没有继续想,但我为自己的大胆设想激动,北美也喝牛奶么?!!
英语里不是有milk吗!他们一定有这种东西。可是,也许这是澳大利亚的英语单词,美国是科技大国,也许不吃这种天然食品。况且我英语词汇功底很差,大多数都不知其来源,尽盲目使用,如今在美国不可以这样丢脸。但东方有句古话,不入虎穴焉得虎子,强大的好奇心让我的手已经触到了冰箱的冷藏门……
到底XD会不会打开冰箱门,打开以后会看到什么?XD真的喝了肉们李的牛奶吗?为什么XD现在依然和肉们李是朋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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